校属各单位:
2009年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均发文公布,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以下简称人社厅)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办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工作通
知如下:
一、 办理证书对象
(一)2009年经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考核确定,取得中级或初
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含初定助理级及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人员)。
(二)2009年经河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
格者。
(三)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需补办资格证书者,须事先登报声明,持补办专业技
术资格证书申请报告及登报声明,可补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用人社厅统一制作新版证书,2009年初定助教职人
员资格证书用老版证书。聘任证书由学校统一制作发放。
三、办理证书所取材料
(一)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背面写明姓名);
(二)证书工本费20元;
(三)由个人或所在部门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办理证书人员花名册》(见附
件),提交纸质一份和电子文档。
四、办理证书材料请交到院系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收齐材料后于3月19日前交到人
事处424房间,电子版发到信箱:hanyujie@ncwu.edu.cn.。
联系电话:69127260 联系人:韩玉洁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办理职称资格证书花名册.xls
人 事 处
201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