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200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2009﹞112号)要求,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推荐名额1人。
二、各单位按照教育厅〔2009〕112号通知要求,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育部办公厅教人厅〔2004〕8号)有关条款,严格把握选派条件,择优推荐人选。相关要求及推荐表均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
http://train.whu.edu.cn)查询、下载。
三、参阅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及流程》(附件1),尽快确定推荐人选。
四、推荐人选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3份),提交院系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包括对申请人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评语),以便于接收学校和导师审核。
五、各单位务于2009年3月17日前将推荐人选的《推荐表》(一式3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见附件2)及电子版文档报送人事处424房间,经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省教育厅。
六、访问学者研修期限内所需经费由教育部资助(直接拨付访问学者录取学校,每人5000元),接收学校优惠、所在单位补助等办法解决。
联系人:韩玉洁
人事处
200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