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校属各单位:
为保证 2006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
行,经学校研究,现就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
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1、正高、副高:9月14日---9月15日(报送评审表、上报盘和
评审费、评审材料,9月18日正高职论文外审)
2、中级:9月23日(报送评审表、上报盘和评审费,其他材
料,10月15日报送)
3、初级:报送材料时间10月16日以后另行通知。
4、需要办理外语免试的人员请于9月11日携带毕业证、学位证
到人事处办理免试手续。
二、报送材料
(一)《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 3份。
《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
“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二)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
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 35份及个人版软件生成的上报盘。
(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
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四)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1份
复印件。
(五)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书或外语考试合
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六)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
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七)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申
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
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 2
篇。
(八)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任职年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交单位反映申报人业绩成果的专
题推荐报告和 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2、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
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原件。
3、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
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
部门公章)。
4、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及
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
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的申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要求报送
有关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单位要根据不同系列评审安排及时间要求,妥善安排本
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
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四)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
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学院高评会开始前一天。
(五)破格申报人员及申报正、副高级职务人员须到学院推荐小
组进行答辩、否则视为弃权。
(六)为适应职称管理信息化的需要,从 2006年起,高、中、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
从个人《评审简表》的填写、打印、上报,申报信息的接收、资格
审查,评委会评审过程的管理,任职文件的生成、下发,以及资格
证书的办理等全部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进行。需要使
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到
“河南省职称网”(www.hnrs.gov.cn--“河南职称”)下载。
人 事 处
200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