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
工作安排及评审材料提交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2006年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安
排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本年度我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
审、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日程安排
1、9月18日—9月24日:公开展示2006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申报材料。(办公楼四楼)
2、9月19日—9月24日: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进行资格审
查、审核材料。
3、9月18日—9月25日:由人事处组织对申报正高级人员的论文
进行外审。
4、9月24日:人事处整理材料。学院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
查。
5、9月27日人事处向院党委会汇报,经院党委研究后,公布指
标分配方案。
6、9月28日—9月29日:院推荐小组以及各学科组开展工作。各
学科组向院推荐小组汇报评议情况;院推荐小组将评审情况及推荐
结果提交人事处,经院党委研究后,公示推荐结果。(不参加答辩
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7、9月30日人事处到教育厅、人事厅审批资格审查和推荐结
果。
8、10月1日—10月8日:申报人员整理材料。
9、10月10日:学院组织科研、人事、教务、院办联合办公(签
字、盖章)
10、10月13日向省高评委报送材料。
11、10月12日—10月15日:接收中、初级及初聘人员的上报
盘。
12、10月16-17日接收中、初级人员的评审材料。
13、10月20日公开展示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
14、10月21日资格审查。人事处向院党委会汇报,经院党委研
究后,公布指标分配方案。
15、10月25日—26日学院中级评审委员会开始工作。(其他系
列的推荐同时进行)
二、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报送学院的评审材料
1、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A、《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评审表》
第一页“相片”栏内要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各1张并在“单位
人事部门电话”栏内填写单位电话65727655-3430和个人联系电话。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5份及生成的上报
B、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C、最高学历证书及第一学历证书(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各1份;
D、外语考试合格证、成绩单或免试审批表;
E、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
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F、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并指定送
专家鉴定的论文;
G、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能
代表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H、申报教师职务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加盖教务处公章),申
报实验师职务提交1份实验报告。
申报讲师职务的提交1份教案(教务处加盖公章)。
I、申报人员的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
等)的计算时间为学院推荐小组和评委会推荐、评审之前,之后取
得的业绩在本年度推荐无效。
三、其他须说明的问题
1、博士研究生毕业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可初聘为中
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双证)后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
工作的,毕业当年可初聘为助教级专业技术职务。全日制硕士研究
生毕业三年后经对其业绩、教学工作考核,合格后,可聘任为讲师
专业技术职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在高校任助教职务不满三
年,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累计三年以上经对其业绩、教
学工作考核,合格后,可聘任为讲师专业技术职务。非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和毕业后不在高校工作,以后又调入高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其中级职务的确定原则上都要经过相应的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委员会评审。
3、申请初聘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呈报表》一式三份(纸制);个人申报版软件生成的上报盘、毕业
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
4、收费标准:申报讲师职务的收费200元。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的收费100元(不含初聘人员)。报院外评审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
务,除按河南省各级各系列评委会规定的标准外,加收200元以支付
学院评委的评议酬金。
人 事 处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