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rsc 发布日期:2005年12月09日 )
 

 

关于2005年度河南省
 
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科协《关于印发〈河南省
 
“55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2002〕82号)精神,为推动实施人才强
 
省、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建立分层次培养造就优秀年轻人才的工作体系,促进全省教育
 
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发展全省教育事业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现决定开展2005
 
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即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工
 
作。现将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高等学校主要选拔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中国青年科
 
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
 
助者、省部级(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
 
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选拔的
 
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
 
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
 
才。
  
  已入选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具有
 
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入选河南省“333人才工程”的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管
 
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以及往年此项荣誉获得者,不再推荐。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
 
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
 
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
 
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和中专学校教师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国家规定
 
的合格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表格填写要求:
 
《“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每人2份。
 
1、表格电子文本可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处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和复印,样
 
表的格式的大小不能改变;
 
2、《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得超过500字;不分段,不同内容可用
 
数字序号划分。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
 
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可根据个人实际
 
情况,针对上述所列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详实完备,提供的任
 
何数字均应以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
 
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所提供的任何数字以及获得的科研基金情况,
 
均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省部、厅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2份(清单可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
 
载”处下载),其中一份与获奖证书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另外一份单独装订。复印件按获
 
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复印件所在页码,便于
 
专家查阅。
 
4、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1页复印件1套。论文须是
 
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另附清单2份(清单可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处
 
下载)。其中一份与论著、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另外一份单独装订。复印件逐页标上
 
页码(需按照装订顺序重新编页,不是原有页码),清单的“页码”一栏中要标注出重新
 
编排的复印件所在页码,便于专家查阅。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按顺序排放,所有表格须用计算机打印填写。
 
(四)时间要求:各单位请在12月12日之前将相关人员的材料送交人事处426房间。
 
                                          人 事 处
                                         2005.12.06
更新日期: 2005-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