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简称“大禹奖”)奖励工作部署,现开展2024年度大禹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资格
大禹奖实行提名制,提名者(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须符合《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大禹奖奖字〔2024〕1号,可登录http://www.ches.org.cn/ches/dyj/jlbf/查阅)第五章有关规定,并应注意以下要求:
1.2024年度大禹奖申报者不作为当年提名专家。
2.提名时须从“一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二等奖、二等奖或三等奖、三等奖”中认真选择提名等级,评审过程中不得撤奖。特等奖从一等奖成果中产生,不能直接提名。
3.申报自然科学奖的成果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申报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的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申报创新团队奖的团队,须成立5年以上。上述时间按2024年8月31日计算。
4.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中央管理干部申报大禹奖前,须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5.申报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的前三名完成人,只能申报上述奖项中的一项。
二、提名程序
2024年度大禹奖提名采用线上受理方式,程序为:提名书填报和提名公示。
(一)提名书填报
申报大禹奖的团队请联系科技处成果科杨啸老师获取系统填报账号和密码。
申报者凭填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提名书,签字盖章后与附件一起上传至系统,提交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审核。
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提交给奖励工作办公室。同时,申报者需从系统下载并打印提名书和附件(公示证明材料单独打印),邮寄至通讯地址。
(二)提名公示
提名成果须于申报前在所有完成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包括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及其排序、成果创新点等。
三、材料要求
大禹奖提名申报须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一式三份。
2.大禹奖提名成果公示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四、时间安排
提名材料纸质版请于9月20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科技处421,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啸
电 话:0371-69127637
附件: 附件 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pdf
科技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