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2018年科研成果计分已经初步计算完毕,现予以公示并进行核实。请大家登陆自己的科研管理系统查看,系统中的附件1为非教学岗人员及不参与二级津贴分配单位人员的分数,分数为零的没列出(岗位以人事处提供的为准),各单位教学科研岗人员(以人事处名单为准)分数已发到科研秘书处,请各位老师到本单位查看核对,核实要点如下:
(1) 补分的新成果须符合我校文件规定且是2018年11月份之后的成果;
(2) 科研到账以财务处登记的当年到账金额为准,经费不准确的请登录财务系统打印到账凭证核实,并标明对应项目;
(3) 发表文章只记我校人员为前两名的,收录文章以被收录且有检索证明为准,收录证明必须由教育部认定单位开具,会议论文必须是我校人员为第一作者,第一单位且必须被收录;
(4) 参与编写(指第一作者不是我校人员)的著作需要本人携带出版物原件到科技处计分,也可由科研秘书按照计分原则统计报送科技处。计分原则:著作原有分数÷2×(本人编写字数或页数/总字数或总页数,无撰写章节说明的,个人字数由参编所有成员平均分);
(5) 按照文件规定,人文社科类纵向项目经费需乘系数(系数为1.5),如果公示稿中没有乘系数的,请注意进行更正;
(6) 2017年没计分的成果,一部分已经加分,如果有遗漏,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本学院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核实,由科研秘书统一到科技处补分;
(7) 有部分计分分割的申请,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进行分数分配,核实后再进行分配,批注中的数字为分配表的编号。按文件规定,鉴定及质量工程的分值直接计入所属单位,科技处不再进行个人分割;
(8) 公示及核实截止时间:2019年1月11日;
(9) 因办公条件所限,本次核实需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需要修订的问题核实汇总后,统一到科技处核实。证明材料原件由科研秘书审查,并携带复印件到科技处核实补分;
(10) 通知中不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欢迎广大教师监督、指正!
联系电话: 69127637
地 点:学生宿舍12号楼12217房间
E-mail: slg@ncwu.edu.cn
联 系 人: 宋连公
科技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