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第二批张光斗奖学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条例》及《关于委托评定“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协议》文件精神,我校张光斗奖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评选对象、名额分配、评定条件、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水利工程一级学科所属的本科生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水文及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的在校生和研究生专业:水工结构、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的在校生。
二、名额分配:本科生2名,研究生1名。
三、奖学金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热爱水利水电事业,正在水利水电专业学习的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四、评选办法
1.各专业召开学生动员大会,做好动员宣传工作;
2.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张光斗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议确定;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定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4、评定后将获奖人有关材料寄往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秘书处。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见附件《张光斗奖学金评定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报名地点:本科生到水利学院办公室徐红松老师处报名;研究生到研究生处办公室张亮老师处报名。
附件:1.张光斗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
2.张光斗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未尽事宜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张光斗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或做出补充说明。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水利学院
张光斗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2008年10月9日
附件:1
张光斗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成员名单
组 长:孙明权
成 员:胡宝柱 陈南祥 张丽 孙东坡 康迎宾 张淙皎
秘 书:徐红松 张亮
附件:2
张光斗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1.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0月13日前为自愿报名时间。
2.2008年10月15日为奖学金评定时间。
3.2008年10月16日至2008年10月17日为公示时间。
4.2008年10月18日将评定结果寄往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