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在广大师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广大师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办政法〔2022〕19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政法函〔2022〕515号)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14日
二、组织单位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校团委
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法学院(法律事务中心)
三、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四、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等主题内容,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与实践教育活动,持续推进青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普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引导我校学生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五、主要内容
根据青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行动计划确定了青年学生的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引导我校学生认真参与宪法法治知识学习和相关实践活动。行动计划分为必做任务和选做任务两部分(详见附件)。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将在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发布行动计划的活动流程与指南等。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功能在普法网和“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同步上线。行动计划将于2022年12月14日结束。
根据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各学院组织学生登录普法网完成相应学段的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学生按时完成法治教育实践任务。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校内优秀组织奖10名。
七、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部署。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动员广大青年学生参与行动计划,确保完成我校学生参与率不低于50%的目标任务。各学院行动计划组织参与情况,将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评价依据。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学院要坚持公益性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三)做好支持保障。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学生参与行动计划。
(四)活动材料报送。各学院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影像资料、活动总结)纸质版请于12月12日前报送法学院(法律事务中心),综合楼北楼218办公室。
电子版报送邮箱:flswzx@ncwu.edu.cn
联系人:狄老师,联系电话:18737152266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docx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校团委 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法学院(法律事务中心)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