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校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8日 )

校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方针,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3〕71号)要求,我校将于5月至8月举办我校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本次活动旨在通过丰富的艺术形式和内容,激发学生的爱国意识和家国情怀,提升学生的文化创新能力和审美意识,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担当,促进学校文化建设及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四、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活动安排

结合教育厅通知要求,本届展演校内活动时间为2023年5月至8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及开展活动阶段(2023年5月):以学院为单位,做好展演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艺术活动,按照各类作品的组别及作品类型报送要求,将参选作品于5月30日前报送至人文艺术教育中心办公室(龙子湖校区S2-404室),电子版报送至中心邮箱(rwys@ncwu.edu.cn);

第二阶段:校内评选推荐展演阶段(2023年6月):开展校内集中评选,将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个类别的相关材料进行评选,初步确定上报作品,举办校内艺术表演类、作品类展演活动,校内展演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作品完善及报送阶段(2023年7月-8月):完成申报作品的修改完善、审核整理、作品录制、汇总工作,并完成向省教育厅报送作品工作。

六、奖励办法

校内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个人专项奖、校长风采奖和优秀案例奖。

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优秀案例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可按照学校实践类学分管理办法,获得相应学分认定。

、材料报送

报送地点:人文艺术教育中心办公室(S2-404室)

联系人:史老师 肖老师 0371-86560858

邮箱:rwys@ncwu.edu.cn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pdf

人文艺术教育中心

2023年5月8日

更新日期: 202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