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1日 )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下发的《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和学校党委下发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华水党〔2022〕55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社团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实际,现开展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聘任名额

1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1个学生社团根据需要可配备1—2名指导教师。

三、聘期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期为1年。

四、选聘条件

1.政治觉悟高,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

3.业务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或相关业务特长,能够对社团的发展进行有效指导。同等条件下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选聘;

4.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具有指导学生社团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5.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五、工作职责

1.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

2.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

3. 强化学生社团党支部(团支部)建设,做好社团党建(团建)和安全稳定工作,关心社团干部成长,做好学生社团骨干成员的选拔、培养和换届工作,定期参与学生社团团支部及工作例会;

4.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学校报告等。

六、选聘程序

1.发布选聘通知;

2.报名方式;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统一审核汇总并填写《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汇总表》(附件2)后,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于2022年10月11日(周二)前提交至龙子湖校区文体中心219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ongzhirui@ncwu.edu.cn。

3.校团委对指导教师候选人进行整理、调整与审核,并报学校党委审议;

4.指导教师与学生社团签订聘用书,正式确立聘用关系,全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情况由校团委备案,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127469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docx

附件2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社团名单(截止2022年8月).jpg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更新日期: 202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