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4日 )

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学生社团是我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五育并举的重要载体,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内涵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进一步提升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效能,共同推动校园文化繁荣发展,全力助推我校“有目标有组织的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改革,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文件精神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华水党〔2022〕55号)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我校2025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社团所在校区内全体在职在岗教师。

二、聘任名额

1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

三、聘期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聘期为1年。

四、选聘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业务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业务特长,能够对社团的发展进行有效指导。同等条件下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选聘;

(三)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坚持以德施教、以德立身,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奉献精神;

(五)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具有指导学生社团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六)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以中共党员优先;

(七)优先选聘具备属地化指导条件的教师,社团指导教师所在校区须与所指导社团的注册校区保持一致。

五、工作职责

(一)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学生社团发展正确方向;

(二)加强学生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

(三)强化学生社团党支部(团支部)建设,做好社团党建(团建)和安全稳定工作,关心社团干部成长,做好学生社团骨干成员的选拔、培养和换届工作,定期参与学生社团团支部及工作例会;

(四)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学校报告等;

(五)负责所指导社团的活动审批、安全管理,并现场监督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这样做可以确保社团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保障参与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通知;

(二)报名方式: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确认书》(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附件4),经所在单位统一审核汇总并填写《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汇总表》(附件5)后,请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于2025年4月11日(周五)前提交至校团委21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stwstgzb@ncwu.edu.cn。

(三)校团委对指导教师候选人进行整理、调整与审核,并报学校党委审议;

(四)指导教师与学生社团签订聘用书,正式确立聘用关系;全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情况由校团委备案。

七、考核与激励

(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年度考核每年一次,由校团委负责,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协助;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执行,指导学生社团情况纳入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表现中。对考核优秀的指导教师在绩效工资、职称评聘、评奖评优中给予政策支持,对考核不合格的指导教师将依规解除聘任。

(二)校团委每年进行一次“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对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社团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三)社团指导老师指导社团在国家、省、市级各类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别奖励。

(四)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一经聘任,不得随意更换;如指导教师因故不能继续开展相关工作时,须向社团所在业务指导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同意后解聘。在解聘手续未完成期间,应继续履行对社团的指导责任。如社团被注销,该社团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社团名单.docx

附件2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docx

附件3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确认书.docx

附件4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docx

附件5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汇总表 .xlsx

校团委

2025年4月4日

更新日期: 2025-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