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二课堂教育活动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华水政〔2016〕21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2016年度第二课堂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课堂工作量统计范围
1.本年度第二课堂工作量统计的成果包括:假期集中社会实践指导、创新创业项目和竞赛活动指导、文艺、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大学生社团活动指导、党课、团课教育培训(含励志讲座)、心理咨询服务等,以上工作均为校级及以上层面。
2.统计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1月——2016年12月
二、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一)工作程序
1.各学院分团委负责统计、核算本单位参与第二课堂的教师工作量。
指导社会实践、指导大学生社团、团课(含励志讲座)和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核定单位:校团委,联系人:崔栋,69127469,龙子湖校区文体中心304。
创新创业项目和竞赛核定单位: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徐启,69127228,花园校区文体中心东配楼203。
挑战杯及其他归口校团委组织的竞赛核定单位:校团委,联系人:黄立赫,69127468,龙子湖校区文体中心304。
文艺竞赛核定单位:人文艺术教育中心,联系人:杨华轲,86560858,龙子湖校区S2-404。
体育竞赛核定单位:体育教学部,联系人:于洋,龙子湖校区文科楼九号楼9109。
党课核定单位: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杨建坡,65790500,龙子湖校区文体中心302。
2.各核定单位复核各学院工作量统计结果。核查无误后报送校团委,校团委按老师所属学院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审核。
(二)具体要求
1. 各学院、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严格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二课堂教育活动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华水政〔2016〕211号)文件要求核定本单位人员第二课堂工作量,保证统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2.各类人员填报的第二课堂教育活动项目,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
1.2016年12月18日前教师本人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二课堂教育活动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如实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二课堂工作量申报表》(附件1),连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相关单位审核(原件在学院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报时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分团委完成第二课堂工作量审核,汇总结果填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二课堂工作量汇总表》(附件2),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各项目核定单位。
需提交的纸质材料两份包括:《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二工作量申报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二课堂工作量汇总表》以及各类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2. 2016年12月25日前,各核定单位将经申报人员签字确认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二工作量申报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二课堂工作量汇总表》一份核定单位留存,一份报送校团委,电子档发huashuituanwei@163.com。联系人:崔栋、任智,69127469,龙子湖校区文体中心304。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二课堂工作量申报表.doc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二课堂工作量分值汇总表.xls
校团委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