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 来源:校团委 发布者:xtw 发布日期:2013年01月04日 )

各分团委、学生会:

日前,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已正式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1月至2013年5月

二、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 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报名成功同学在2013年3月20日前,本人在腾讯微博的#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注: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并加关注,并争取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具体标准详见活动官方网站专题(star.xiaomei.cc);

5. 2013年3月20日前,本人的事迹材料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6.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三、评选要求

1.校级评选:我校团委将严格活动方案(见附件)及程序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启动校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并在3月28日前结束校级评选,并于4月5日前将本校推荐的“自强之星”报名表及校内宣传材料报团省委学校部。

2.省级评选:团省委将对各高校推荐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报送全国活动组委会。

3.申报材料包括:被提名者的报名表(见活动官方网站)、个人事迹材料。要求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

4.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被提名者的报名表须加盖我校团委公章,纸质材料送至校团委组织部304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委邮箱:huashuituanwei@163.com

(3)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3年3月10日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崔栋

电  话:0371-69127467

附件:附件.doc

                                         

  校团委

                                     2013年1月4日

更新日期: 201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