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2023级新生: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3级新生户籍迁移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1.河南省籍新生,户口不再迁入学校,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其他省籍新生,根据自愿原则,可办理户口迁移,也可不将户口迁入学校;户口所属地另有规定的按属地要求办理,有关事项详询属地公安机关。
2.毕业之后所有学生户口需迁回原籍或者迁往工作单位,不可滞留学校集体户。
二、材料清单
1.户口迁移证(原件)
花 园校区迁移地址:郑州市北环路36号
龙子湖校区迁移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
2.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三、办理流程
各学院安排专人统一收取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集中交至保卫处。
花园校区:保卫处一楼户籍科111室,联系人:闵老师,电话:0371-69127458;
龙子湖校区:12号学生宿舍楼一楼12104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5518650626。
保卫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