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2018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扎实推进我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由学校与校属各单位签订“2018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全体校属处级单位。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领取责任书:
2018年6月14日-6月15日,校属各处级单位到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龙子湖校区F2楼507室)领取责任书,一式2份。
2.组织签订:
校属各处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在2份责任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党、政公章后,于2018年6月22日下午17时前将2份责任书一并交至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龙子湖校区F2楼507室)。
由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交学校,待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党、政公章。签订完毕的责任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填写说明
封皮“责任单位”填写校属处级单位全称。
联系人:梁伟伟,电话:65790017(内线20017)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