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位师生员工、家属区住户:
根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政府令2015第217号),2016年郑州市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园内(含花园校区家属院、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及操场、道路等公共部位)。
二、禁放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三、具体要求
校属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关于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本单位及外来人员在学校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及时劝阻,对于不服劝阻的,应立即报保卫处或拨打110报警。
四、处罚
凡在校园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敬请广大师生员工、住户自觉遵守,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附件:《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政府令2015第217号).pdf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政府令2015第217号).doc
保卫处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