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 来源:bwc 发布者:bwc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3日 )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强化校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公共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消防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豫政办〔2016〕52号)文件精神及校领导指示,经研究决定自5月23日起至6月24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保持管辖范围内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占用、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埋压、停用、拆除、改动消防设施或用于非消防用途。对存放有易燃、易爆、剧毒物质的实验室要加强特别管理,严密保管,严格使用程序,坚决防止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锅炉房、电梯、实验仪器等设备要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定期维护检修,确保使用安全。要加强校内施工、水电、饮食卫生等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确保供电、供水、机械操作等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操作程序,防止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办公室、值班室、宿舍内不得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

二、各单位要重点对学生宿舍楼、教学楼、食堂、实验室、图书馆、校医院、幼儿园、临建房、集中充电桩、变压器和锅炉房、供水供电设施等重点防火部位,校内商店、浴池、建筑施工工地等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消防隐患全面自查整治,严格落实责任人和安全防范措施,对学生在宿舍使用“热得快”、电磁炉、吹风机、电热杯等大功率用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要及时查收,批评教育,对重点要害部位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封堵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坚决杜绝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单位对排查到的消防安全隐患,属本单位自身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自改自纠;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及时消除确保安全应及时报我处或学校研究解决,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请各单位将排查治理情况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10日18:00前报保卫处,电子版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c@ncwu.edu.cn。我处将在各单位排查整改情况的基础上,于6月13日至24日组织有关单位对全校消防整改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我校安全。

联系人:保卫处综合科 梁伟伟,电话:0371~65790017

办公地址:龙子湖校区F2商业楼508室

 

                       

                    保卫处

                 2016年5月23日


更新日期: 2016-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