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教职工机动车相关信息的通知

( 来源:保卫处 发布者:bwc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8日 )

校属各单位、各位老师:

我校两校区大门机动车智能道闸管理系统已安装、调试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内机动车辆出入、停放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和各类案事件发生,需采集机动车车辆相关信息录入校园机动车车辆自动识别管理系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没有登记领取2014-2015年度校内通行证的:

1、校内单位公用车辆;

2、教职工(含学校聘用人员)自有车辆;

二、采集时间及地点

2016年6月12日~17日,龙子湖校区9号学生宿舍东侧保卫处治安科9122房间。

2016年6月20日~24日,花园校区保卫处治安科110房间。

联系人:李丰年,电话:18638555848,65790241。

三、所需材料

1、校内单位公用车辆,持单位证明和机动车行驶证;

2、学校正式教职工自有车辆(指校内教职工名下购买的车辆),持工作证、本人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聘用工作人员(与校人事部门签署有用工合同)的自有车辆(指本人名下购买的车辆),需提供由学校人事部门用人单位出具的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工作证明本人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车主为本校教职工配偶的,持工作证、结婚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校教职工(含学校聘用人员)个人借用车辆(指个人名下未在学校 办理过2014-2015年度校内通行证的车辆),持单位证明、被借用人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保卫处

                                    2016年6月8日


更新日期: 2016-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