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通知

( 来源:保卫处 发布者:bwc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5日 )

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开展夏季消防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华水政〔2015〕102号)安排部署,请各单位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活动,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
   二、自查重点
   1、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情况;
   2、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定期检查记录;
   3、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遮挡、拆卸、埋压、停用、消火栓、应急灯、报警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违法行为;
   4、办公室、宿舍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食堂使用明火、燃气是否安全;
   5、电气线路是否老化、超负荷运行,办公电器和仪器设备及其使用安装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否超负荷运转,电源插座使用是否超过其最大额定功率、是否为劣质产品;
   6、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校内经营商店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偷电神器”、“热得快”、电饭锅等大功率用电器行为;
   7、校内是否存在生产、住宿、经营性“三合一”场所;
   8、校内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9、新建、翻修建筑及室内装修是否通过消防审批、验收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责任,经查性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及时消除消防隐患,纠正消防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和防火重点部位管理,学生宿舍、餐饮、教学楼、校医院、报告厅、文体活动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实验室、机房、电教中心、供电供水系统、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建筑、活动板房、施工工地、校内店铺、出租房要逐个排查。对重大隐患自身无法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并及时报我处或学校解决,确保不因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
    2、各单位要加强设置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管理,防止丢失、损坏、遮挡、停用,保持宿舍楼、教学楼、综合实验楼、图书馆、食堂等防火重点部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埋压、停用、拆除、改动消防设施或用于非消防用途。个人不得擅自焚烧垃圾和枯萎草坪,杜绝将未熄灭的烟头和未经处理的易燃易爆实验用品倒入垃圾通道。
    3、各单位举办集体活动的,要高度重视活动现场防火工作,按要求落实有关措施,切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要提前对活动场所及其周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运行完好,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装饰物。对学生自行集体举办活动、外出参加活动或到公共娱乐场所参加活动的,各学院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告知防火注意事项。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得自行在校内场所举办集体活动。
    4、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防火、灭火自救互救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5、请各单位于6月19日(周五)下午15:00前将各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保卫处消防科(联系电话:龙子湖校区69310111、花园校区65790241)。


保卫处

2015年6月15日


 
                

更新日期: 2015-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