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 来源:保卫处 发布者:bwc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9日 )

校属各单位:
    冬季是火灾事故和盗窃案件高发期,为做好我校冬季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针对近期社会火灾防控和盗窃案件发案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冬季气候干燥,极易引发火灾。校属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强设置在本单位的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安全疏散标志、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管理,防止丢失、损坏、掩盖、遮挡,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人员离开办公室、宿舍时,认真检查室内电源、电器,关闭电源,防止电器使用不当或电线超负荷运转引发火灾。各学院和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擅动破坏消防设施、点燃蜡烛、焚烧杂物、乱扔烟头,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用电器和劣质插座,加大违章电器查收处理力度。校内生产经营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积极整治,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办公室、值班室、教学楼、宿舍内不得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校园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要及时清理、清除枯萎草坪、树枝和垃圾,防止发生火灾。
    二、加强单位内部治安防范,确保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制度、防范措施,做好值班工作,严禁脱岗、漏岗和误岗。离开办公室前要锁好门窗、柜子和抽屉,特别提醒防盗门一定要反锁,不得将办公室、实验室、值班室等办公场所钥匙转交、借给无关人员。存放有机密文件、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重要仪器设备等要落实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携带学校设备外出办公时,要严加看管,做到物不离手或不开离视线范围,防止被盗或被抢。各学院要教育提醒师生妥善保管现金、存折、银行卡、笔记本电脑、手机、相机、首饰等贵重物品,办公室及宿舍内切勿存放大量现金,门窗损坏及时报修,保管好自己办公室、宿舍钥匙,不随意转借他人,不在宿舍内留宿非本宿舍人员,离开宿舍和晚上休息时锁好门窗,落实基本的防范措施,不给盗窃分子可乘之机。
    三、加强集体活动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各单位组织师生员工举办集体活动的,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明确安全责任人,提前对活动场所及其周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电器线路运行正常,同时落实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火灾、挤踏等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未经本学院批准,学生不得在校内自行举办集体活动。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实验室、饮食卫生、校车和校内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火灾、爆炸、投毒、食物中毒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校内施工、水电、饮食卫生等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确保供电、供水、机械操作等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规程,防止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
    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查找学生管理、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值班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不因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发生案事件和安全事故。对自身无法消除的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或者我处报告。
    今后一段时期,我处将加大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和安全检查力度,做好24小时值班备勤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联系,坚决预防火灾事故、盗窃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各单位如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发生案事件的,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花园校区:69127210;龙子湖校区 69310110。

 

保卫处
2014年12月19日

更新日期: 201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