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来源:保卫处 发布者:龚之冰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9日 )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扩大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成果,继续抓好省政法委、省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平安河南建设宣传工作的意见》(豫综治办【2014】74号)贯彻落实,省综治办对2015年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集合我校平安建设实际,现将我校开展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三月份、四月份

    二、宣传重点内容

    1、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河南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发【2014】15号)主要内容、基本精神,实现双安(即维护社会安全有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双治(即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夯实双基(即抓好基层、打牢基础)“三双”内容;

    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平安建设宣传中增加法治内容、融入法治元素、加强法治宣传,大力宣传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平安、促进和谐的理念、成效;

    3、防火灾、防盗抢、防诈骗(包括传销及各类兼职代理、就业诈骗、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恐怖袭击、防自然灾害、防拥挤踩踏等安全常识,以及实验操作、外出实习、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应急避险、逃生自救自护系列知识;

    4、针对学生防范意识不强引发宿舍财物失窃的现状,提醒、教育学生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外门或休息时锁好门窗,以免丢失物品,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不私拉乱接电源电线、不使用违章大功率电器、不损坏消防器材设施等。

    四、宣传工作目标

    按照“铺天盖地、随处可见”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完善、扩大宣传阵地;按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要求,叫响“三双”要求;按照“共建平安、共享平安”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师生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度,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

    五、活动要求

    1、平安建设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四个河南”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我校打造“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美丽校园”的重要任务,师生是参与平安建设的实践者、支持者、参与者、受益者,是重要的依靠力量,做好平安建设宣传对凝聚平安建设力量、营造平安建设良好环境、推动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努力推动各项宣传工作措施落实。

    2、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纳入我校平安校园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各学院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开辟新的阵地,结合本学院实际和特点,利用板报、橱窗、校园广播、学院网站、校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主题学生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如需资料,可到我校“平安校园网站”(保卫处网站)查询、下载。同时,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平时注意查看“平安校园”网站、保卫处花园校区新浪微博、保卫处龙子湖校区新浪微博中的有关内容,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各学院在开展宣传活动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有关图文资料,以备上级部门检查和考评。宣传月活动结束后, 以书面形式向我处报送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阶段性和日常宣传工作情况请随时报送。

    3、我处将针对校园安全稳定状况,及时校园网、 保卫处微博通报校内和社会典型案件进行警示和预警,制作宣传展板,组织编印平安校园建设知识手册。各学院在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中遇到问题,可随时与我处联系。联系人:龚之冰,电话:65790017。

 

保卫处            

2015年3月18日      

 

更新日期: 2015-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