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内机动车辆出入、停放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和各类案事件发生。从2014年1月1日起,启用2014~2015年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内机动车辆出入证,此前办理的通行证同时作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1、校内单位公用车辆;
2、教职工自有车辆;
3、家属区居民及与学校有公务来往的车辆。
二、办理通行证种类
1、校内公用车辆和教职工自有车辆办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出入证》,使用范围:出入花园校区、龙子湖校区和家属区;
2、非本校公用车辆和教职工自有车辆办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临时出入证》,使用范围:在规定时限内出入规定区域。
三、办理程序
1、登记:从12月10日起至12月28日止,需办理出入证的单位和人员到保卫处登记;
2、发放:12月28日至12月31日,办证单位和人员到保卫处领取出入证。
四、登记办法
1、校内单位公用车辆,持单位证明和机动车行驶证登记;
2、教职工自有车辆,持工作证、本人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登记;
3、车主为本校教职工家属的,持户口本(或结婚证)、工作证、本人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登记;
4、居住家属区的非本校居民,持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身份证、本人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登记;
5、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和本单位教职工借用的车辆,持单位证明(用车单位或用车人单位证明)、身份证或工作证、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登记。
2013年交过以上材料的车辆不必再准备相关复印材料,但要带原件直接到保卫处审核登记。
五、费用
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
注:此费用标准仅限本校公用车辆和本校教工(以人事处编制在册的为准)自有车辆;其它车辆收费标准与去年不变。
六、办理地点
地 点:保卫处110室
联系人:李丰年
电 话:65790241
保卫处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