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的通知

( 来源:保卫处 发布者:bwc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7日 )
 
关于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冬季是防火重点时期,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校领导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防火工作,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以对师生员工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各单位要组织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彻底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加强设置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防止其丢失、损坏,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坚决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各院系要重点排查学生宿舍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用电器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封堵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等情况。对排查到的消防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整改;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自身难以整改要及时报我处或学校解决。
         三、要以我校119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师生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特别要教育学生不在宿舍、教室、实验室私拉乱接电线、擅动破坏消防设施,不在宿舍内点燃蜡烛、焚烧杂物、做饭、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等。学生做实验时,指导老师要在学生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明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避免因学生操作不当引发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关系到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和千万家庭的和谐幸福,需要各部门常抓不懈、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根据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认真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防范火灾发生的能力,坚决避免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发生火灾事故。各单位在自查自改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保卫处           
2008年11月17日     
 
更新日期: 2008-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