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扣缴花园校区 2016—2017年度取暖费的通知

( 来源:总务后勤处 发布者:zwc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2日 )

花园校区家属区住户:

我校花园校区2016—2017年冬季取暖费,学校已统一转至郑州市热力公司。学校通过财务处从教职工12月份工资中扣除花园校区家属区暖气费。

收费标准:民用面积×90%×0.19×120天

个别因各种原因未能从财务处扣款的住户(特别是已出售房屋住户),请于12月20日前到花园校区水电暖管理中心(花园校区南苑餐厅南侧小院内)缴纳。

请各教职工及时查看自己相应资金,若有差错,请及时与花园校区水电暖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5790229,65790009。

 

特此通知

 

总务后勤处

  2016年11月12日


更新日期: 201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