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校医院定于12月24日—25日对参加大学生医保在外就诊(门诊)的同学集中报销一次。具体报销安排如下:
一、报销范围及比例:
以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票为准(市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报销比例为100%,每年每生门诊最高享受金额:即院内、院外共50元,超过50元以上部分为自费。详情请登陆校医院网站查询(www2.ncwu.edu.cn/xyy)。
二、报销地点:
两校区参保学生均在花园校区校医院办公室办理。
三、报销办法:
1.各学院以班为单位,由班长把需外诊报销学生的发票原件、学生证、医保卡收齐,统一登记制表于12月23日前交到花园校区医保办赵老师处。
2.经校医院复核后,由各班长领取本班报销总额,发给学生本人。
3.请各学院按时进行办理,请相互转告,过时不候。
外诊报销登记表如下:
报销比例:100%
注:附报销登记表(医保报销金额、实报金额两项由校医院写)。
总务后勤处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