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省医保中心已完成2014年度门诊重症慢性病年审工作。并于2014年12月31日调整省直医保信息系统,以保证门诊重症慢性病年审通过人员正常就医。
2015年1月1日后,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可在正常就医时间到其定点医院就医,医院医保系统显示患者门诊重症慢性病信息,则为年审通过,可正常就医。如若医院医保系统不显示患者门诊重症慢性病信息,则为年审未通过,若有特殊原因者,需重新进行申报。
年审通过人员请于3月20日前将您的《医保手册》交至花园校区校医院办公室,为您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正常就医。
咨询电话:0371—69127513 赵老师
总务后勤处
校医院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