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扣缴暖气费及物业费的通知

( 来源:zwhqc 发布者:总务总后勤处 发布日期:2014年07月26日 )

 

两校区家属区各住户: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学校将通过财务处从职工2014年上半年岗位津贴或8月份工资,或上半年文明奖中扣除两校区家属区2013年—2014年暖气费及花园校区家属区2014年全年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暖气费(维持去年收费标准不变)

花园校区:0.15/·*120*建筑面积。

龙子湖校区:0.13/·*120*建筑面积。

二、物业费(保洁费、绿化养护费、公共部分水电费):花园校区:0.5/·月

三、其它说明

1.个别因各种原因未能从财务处扣款的住户(特别是已出售房屋住户),请8月底前到花园校区总务后勤处收费服务大厅缴纳(总务后勤楼一楼南侧,周一、周五上午900——11:00)。

2.总务后勤处承担津贴发放的部分职工暖气费及物业费由总务后勤处财务部代为扣除。

3.请各位老师及时查看自己相应资金,若有差错,请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花园校区物业管理科:69127535;花园校区水电暖管理中心:65790009;龙子湖校区水电暖管理中心:69310338

特此通知

                                                       总务后勤处

2014725

更新日期: 2014-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