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华水政2014-106号)文件精神及总务后勤处关于毕业生离校工作部署,现就2014届毕业生离校餐卡(卡内余款)退费事宜通知如下:
1.办理时间:2014年6月10日—6月12日。
2.餐卡退办地点:两校区餐卡办理、充值处。
3.以班为单位办理退款手续,各班领款后自行按明细分发。
4.毕业生餐卡余额退完后,统一做注销撤户处理。
5.考取我校研究生的学生,由研究生处提供名单,我处核实修改身份,以便能继续使用。
6.对未办理餐卡退办手续者,由餐卡引起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特此通知
总务后勤处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