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离退休人员:
根据郑州市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郑政〔2014〕13号)精神,凡郑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均可获得年老奖励扶助申报资格(见附件1)。申报郑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郑州市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3.终身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郑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审批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于4月25日前报计生办(花园校区校医院三楼或龙子湖校区总务后勤处综合办公室(乐山园食堂三楼)),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到郑州银行办理银行存折,以便发放奖励扶助金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9127550
特此通知
附件:1.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城镇奖扶办法20140327.doc
2.郑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审批表.doc
总务后勤处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