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校医院定于12月12日(周四)对参加大学生医保在外就诊(门诊)的同学集中报销一次。具体报销安排如下:
一、报销范围及比例:
以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票为准(市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报销比例为100%,每年每生门诊最高享受金额:即院内、院外共50元,超过50元以上部分为自费。详情请登陆校医院网站查询(www2.ncwu.edu.cn/xyy)。
二、报销地点:
1、龙子湖校区参保学生在龙子湖校区校医院罗副院长办公室(电话:18336387956)。
2、花园校区参保学生在花园校区校医院医保办公室(电话:69127513)。
三、报销办法:
1、各学院以班为单位,由班长把需外诊报销学生的发票原件、学生证、医保卡收齐,统一登记制表于12月11日交到龙子湖校区罗副院长、花园校区医保办赵老师处。
2、经校医院复核后,由各班长领取本班报销总额,发给学生本人。
3、请各学院按时进行办理(特别是即将离校的毕业生),请相互转告,过时不候。
注:附报销登记表(医保报销金额、实报金额两项由校医院填写)
外诊报销登记表
报销比例:100%
学院 |
姓名 |
班级 |
外诊药费金额 |
医保支付金额 |
实报金额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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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后勤处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