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校区家属区各住户:
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花园校区2012—2013年供暖暖气费将由学校财务从在册教职工7月份工资中扣除。我校在册教职工暖气费收费标准为0.15元/平方米/天,供暖天数120天,房屋面积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请有贷款的教职工及时查看自己的工资账户,以免影响还贷。
其他非我校教职工住户,请于2013年7月底之前到花园校区总务后勤处办公楼一楼收费服务大厅按郑州市有关规定缴纳。
若有其他问题,请到花园校区水电暖管理中心咨询。
龙子湖校区暖气费将在8月份工资中扣除,具体收费标准届时见学校主页通知。
总务后勤处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