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校医院定于6月7日(本周四)对参加大学生医保的2012届毕业生在外就诊(门诊)的同学集中报销一次。具体报销安排如下:
一、报销范围及比例
以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票为准(市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报销比例为100%,每年每生门诊最高享受金额:即院内、院外共50元,超过50元以上部分为自费。
二、报销地点
1、龙子湖校区毕业生在龙子湖校区校医院副院长办公室。
2、花园校区毕业生在花园校区校医院医保办公室。
三、报销办法
1、各学院以班为单位,由班长把需外诊报销学生的发票原件、学生证、医保卡收齐,统一登记制表于6月7日交到龙子湖校区罗副院长、花园校区医保办马老师处。
2、经校医院复核后,由各班长领取本班报销总额,发给学生本人。
3、请各学院按时进行办理,相互转告,过时不候。
附件:外诊报销登记表.doc
总务后勤处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