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40号)有关规定,借开票据应当及时办理入账或退票冲账手续。截止2021年9月30日尚有部分单位和个人借开的票据逾期3个月以上未办理入账或退票手续,借开票据明细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106B房间,电话:0371-65790626)办理入账手续或将借开的票据退回冲销。2021年12月1日起财务处将按照学校往来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逾期未办理入账或退票手续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附件:截止2021年9月30日逾期未入账票据统计表.xlsx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