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1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豫财效〔2023〕6号)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3年河南省预算一体化系统监控项目,第一批见附件1,第二批另行通知。

二、填报内容

项目申报单位是实施绩效监控的主体,统筹组织本单位开展项目自主绩效监控工作。各单位需分项目填写《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参考表格见附件2),撰写《单位绩效监控总结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

三、填报时间

填报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联络员高度重视,及早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绩效监控工作。

四、填报方式

请各位老师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到财务处绩效管理科(综合实验楼104A房间),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网系统)填报。填报时,请一并报送《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项目绩效监控总结报告》纸质扫描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Pdf格式)和电子版(Excel、Word格式)文件。

五、绩效监控结果应用

今年河南省财政厅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对预算执行率低和绩效目标完成率低的项目试行“红色预警”(提醒),并对红色预警项目进行重点关注。各单位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情况和管理漏洞,应深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予以纠正,视问题情况不同,主动采取加快项目进程、按程序调整预算等方式及时纠偏整改,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以免影响后续财政资金拨付。

联系人:王老师、沈老师;联系电话:66077078。

附件:

1. 附件1.2023年河南省预算一体化系统监控项目.pdf

2.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xlsx

3. 附件3.单位2023年绩效监控总结报告.docx

财务处

2023年9月4日

更新日期: 202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