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做好2019居民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通知

( 来源:财务处 发布者:zwc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6日 )

各位老师好:

本月个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已开通,依据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居民个人需在2019年年度终了后对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简称综合所得”)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综合所得汇算办理时间为2020年3月1日-2020年6月30日。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居民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

1)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3)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


注意事项:

1. 个人所得税APP中的数据请自行核对但请勿随意更改,如对数据有疑问可致电财务处基金科69310062核实。

2. 除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存在收入申报数据外,还在其他地方存在“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三项申报数据的,请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收入和税前扣除”页面自行新增(此三类项目无法自动导入,需手动查询导入)

3. 个人所得税APP中“工资薪金”为已扣除“三险一金”以及“年金”后的数据,请勿重复填写。

4. 请仔细核对汇算清缴中专项附加扣除数据是否足项足额足月扣除。

5. 请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此项目在申报时需手动修改)

6. 申报内容如发现有错误,在终审前都可以撤销申报重新填写。

7. 需要补缴税款的教职工务必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税款补缴,以免产生滞纳金和影响个人征信。

8. 政策学习可访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税务局

http://henan.chinata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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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如有政策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

税务局:12366      财务处基金科:69310062

     

     疫情期间基金科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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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科(新综合实验楼南601)

2020.4.21

安炜昊

13160677548

69310062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咨询

2020.4.28

安炜昊

13160677548

 

   财务处    

2020年4月16日


      附件1:仅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存在收入的教职工申报操作指南.docx

      附件2: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选择操作指南.docx

      附件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添加指南.docx


更新日期: 202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