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年终结账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来源:财务处 发布者:cwc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1日 )

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豫财预2018196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年终财务结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业务

各项经费日常报销业务截止至2018年12月21日(周五)

二、清理借款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要求清理往来款项,单位和个人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借款,须在2018年11月30日之前办理冲账报销手续;2018年发生的借款请及时于12月21日前办理冲账报销手续。

三、办理入账

请各单位和个人及时关注财务处微信公众号中“来款查询”信息,并办理入账手续,本年度末将对各类无法确认收款人的暂存款项按规定进行清理。

四、预借票据

凡预借发票、财政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单位和个人,请及时联系对方单位,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不能到账的款项将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五、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要求,当年财政资金执行率要达到85%以上,2017年结转资金年末未支付完毕的财政将收回统筹安排,请各单位及时安排预算经费支出。

六、其他

校属各独立核算单位、承包经营单位应返回学校的工资、水电费、房租等费用,请于2018年12月21日前完成结算手续,并将款项汇入学校农行账户。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高等学校自2019年1月1日起统一实施新会计制度。财务处将于2018年12月下旬起开展新会计制度实施必须的财务核算系统升级及初始化工作,2019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18年11月21日

 

更新日期: 201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