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9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4日 )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加预算工作透明度,确保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试行)》要求,结合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实际,现就编制2019年校内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内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业绩、资金结转和结余情况,根据年度各单位事业发展目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试行)》进行预算。

二、编制内容

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公用经费预算和各单位承担职能的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其中公用经费预算由学校统一测算安排。各单位承担职能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由各单位按照各自承担职能(如:保卫处负责校园安全、消防安全等职能;工会负责职工福利等),依据有关经费标准,详细列明专项工作经费测算过程,如实填报附件1,按时上报。

根据学校主页2018年10月31日“关于建立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的通知”安排,请涉及2018年备选项目库建设的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信息化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依据10月22日校长办公会精神,按时报送备选项目库。年初预算未安排的支出及未列入备选项目库的项目,年度中间原则上不安排经费,对于需要跨年度安排资金的项目,各职能部门报送时,应当明确项目的总投入和分年度经费支出比例,当年仅安排当年能支付完毕的资金,年底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原则上由学校统筹使用并按照结转结余比例扣减使用单位下年度经费预算。

三、编制要求

1.为保证预算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请附件2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校内预算所需基础资料清单,协助提供编制预算所需各项基础资料。

2.请各单位按照编制要求,安排专门人员,认真填报2019年专项工作经费申报表,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2019年专项工作经费申报表加盖公章,附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12号学生宿舍楼1211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lsx@ncw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刘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65790108  69127222

附件1:2019年专项工作经费申报表.doc

附件2:2019年校内预算基础资料清单.doc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更新日期: 2018-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