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换届工作安排及经费“一支笔”审批要求,请各单位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经费审批管理办法》规定,报送《经费审批人签字备案表》(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由行政副职负责本单位经费审批工作;单笔经费支出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实行书记、院长会签制度。
二、非二级学院管理单位(部门)由行政正职负责本部门经费支出审批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任职文件发文之日起,经费报销签字须与签字备案表一致,未报送备案表的单位无法办理报销手续。
四、由于学校换届工作还在进行中,单位(部门)负责人尚未确定的按原规定执行,二级学院行政副职未确定期间,可由学院行政正职代为负责经费审批工作。
五、部门经费审批人未发生变动的单位,按原签字模板执行,不再报送签字备案表。
请各单位于2018年8月31日--9月2日将签字备案表报财务处事业科(12108房间,联系电话:69127220)备案。
附件:经费审批人签字备案表.docx
财务处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