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行【2015】215号)要求,我校自2016年1月11日起开始按该文件的要求执行。现将文件全文附后,望各单位加强学习和宣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财务处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