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今年审计厅、财政厅对我校财务收支、会议费、“三公”经费和“小金库”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我校会议费、“三公”经费等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批评和处罚意见。随着国家政策进一步的出台,今后类似检查将常态化,问题处罚也会越来越严厉。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本部门经费支出管理,特别是会议费、“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省、学校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财务处严格审核管理,既是对学校利益的负责,也是对职工本人的负责和保护,也是做到未雨绸缪。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152号)已公布实施。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出差地区差异情况,应该能够满足各类差旅费用正常需要。审计厅、财政厅对我校过去超标准支付差旅费现象也提出了警告。今后,对于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住宿的,超出部分费用按文件规定一律由个人负担。
根据省财政厅通知要求,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资金年底前要支出完毕,否则,纳入省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各单位和老师要加快2014年预算资金支出安排,特别是本科教学工程类项目资金、省级财政拨款科研项目资金、基本科研业务费资金等经费支出。因单位或个人原因结余资金被省财政统筹了,学校不再负责资金补充。
财务处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