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监察厅 河南省审计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的通知》(豫财预【2014】143号),已转发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办公平台邮箱里了,现再次转发,请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特别是第四款“加强财务核算管理”的具体内容。第四款中“公务接待清单”文件没有具体格式,经请示有关发文部门,由各单位自己设计。为了统一管理,财务处设计了我校“公务接待清单”(暂行)。
望各单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按照豫财预【2014】143号文件执行(暂不包括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切实加强本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会管理。
附件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的通知附件一.doc
附件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务接待清单附件二.doc
财务处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