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校区有关单位:
目前,部分单位已搬迁龙子湖校区办公,为了方便龙子湖校区单位、老师报账工作,财务处自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在龙子湖校区开展试报账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账时间:每周一、二、三上午,8:30—12:00;
二、报账地点: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基建财务科办公室;
三、报账范围: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除科研经费以外的非现金账目办理;
四、报账单位:管理与经济学院、建筑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思政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黄河科学研究院、体育教学部、人文艺术教育中心等;
五、签字程序:按华水政【2011】207号文件执行;
六、因龙子湖校区没有支付系统,需在花园校区系统中支付,报账凭证以支付时审核为准,超指标开支不能支付;
七、上述单位30000元以上经费开支仍在花园校区办理,科研经费因有指标本管理仍在花园校区办理,30000元以下的经费开支亦可在花园校区办理。
财务处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