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学校将为新进职工集中办理公积金龙卡,请新进职工于9月20日—21日,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两面复印)一份交到财务处(行政楼406房间),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人的联系电话。逾期未交的,将自行办理公积金龙卡。
计划财务处
201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