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经我处与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定于2011年11月3日(星期四),由该中心工作人员来我校收缴公积金贷款材料。请购买新校区三期教师周转房且已交贷款材料的教职工按时到办理地点办理相关手续,缺少贷款材料的教职工请尽快准备。
具体办理时间:8:30—17:00
办理地点:花园校区文体活动中心一楼老干部活动室。
特别提醒:
1、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已婚的教职工必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办理。
2、贷款材料均需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查验原件,请务必带好材料原件。
3、已经上交财务处贷款材料中若没有公积金龙卡复印件的教职工,请于当天上交公积金龙卡复印件三份(A4纸)。
计划财务处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