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2008-2010级在校本专科学生(含2007级建筑学)于8月27日、28日两天内报到,请各院系辅导员通知学生将学费、住宿费及时足额存放在校卡上,学校将统一代为扣款交费,发票为交费唯一凭证,打印后交由辅导员分发给每位学生,请同学们领取后妥善保存;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校卡交费的同学,请于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持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到学校财务处406房间刷卡交费。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或申请缓交的同学,可在资助资金到账后或缓交期后交费。因要做2011级新生资料的录入工作,请未能及时交费和办理学籍等手续的同学于9月20日后前来办理。
计划财务处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