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专科学生缴费注册管理规定》(华水政[2008]60号)的要求,为做好2010下半学年的学费收缴工作,保证广大同学及时足额缴纳学费,现通知如下:
一、凡在校的2006级建筑学、2007、2008、2009级本科生,2009级专升本学生,2008、2009级国际教育大专生及转入学校学习的2007、2008级嵩山联合办学学生,需在2010年8月17日前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建行交费卡内,学校将集中从其卡中代扣,开学报到时,将已扣费成功的收费票据按院系交辅导员发放给学生本人,请同学们注意收取留存。
(注:因丢卡、消磁等原因已将新卡注册资料提交计划财务处的,新卡视同统一发放,可以正常使用)
二、如有特殊原因(当地没有建行网点或丢失学校统一发放的建行卡后未办理注册手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建行卡的同学,需将款项存入有银联标示的银行卡内,到校后刷卡缴费。
三、凡在校研究生、函授生,开学报到时,需刷卡缴费。
四、为保证资金安全,学校不再办理现金缴费。
五、根据银行规定,卡内账户余额不能为零,请在存款时除足额存入学费和住宿费外至少多存一元钱,以保证扣款成功。
计划财务处
201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