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历史沿革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校园风光
教学科研机构
管理服务
本科生教育
专业设置
研究生教育
继续教育
科研机构
学术期刊
科研成果
科研平台
科技创新团队
学科概况
重点学科简介
特聘院士
特聘教授
教学名师
本科生招生
本科生就业
研究生招生
继续教育招生
国际教育招生
开放教育招生
合作办学专栏
凡是七月份以后正式领取工资的新职工,需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请于12月9日到财务处406房间刷卡补足半年的公积金。另外,还没有正式领取工资的职工,若需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凭人事处出具的工资标准,也应于12月9日到财务处406房间刷卡补足半年的公积金,办理开立公积金帐号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将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已领取工资的新职工应补交公积金名单及金额见附件。
附件:公积金补交表.xls
计划财务处
200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