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交新校区周转房天然气气费的通知

( 来源:基建处 发布者:jjc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5日 )


新校区周转房天然气第一次抄表已结束,根据天然气使用合同规定,晚交气费要交滞纳金。未领取天然气使用合同的住户,于20091228—29日(下周一、二)在花园校区家属院自行车棚前领取。已使用天然气的住户,请尽快到指定银行交费。

联系人:老师 电话:13613805117

 

 

 

 

基建处

   20091225

更新日期: 200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