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水政〔2012〕31号文件要求,2011年度档案移交工作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请尚未移交档案材料的单位尽快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将本单位2011年度形成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进行规范整理后向档案馆移交,以免对学校年度归档工作总进程造成影响。
已按时完成档案移交的单位:
教务处、研究生处、纪委、保卫处、机械学院、水利学院、校办、图书馆、工会、团委、总务后勤处、学生处、新校区综合办、学报编辑部、财务处、设备处、校庆办
希望尚未移交档案的单位领导能够重视工作,督促本单位兼职档案员按照要求,保证质量,在6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的档案移交工作。
档案馆
2012年6月7日